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4:28  来源: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收管理改革的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征管改革六大体系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统一税收政策管理为突破口,以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为着力点,以创新税务执法方式为推动力,全面提升精确执法能力、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和争议化解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税收执法的现代化支撑税收现代化,以敢为善为书写“两个服务”江开答卷,高质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江宁新实践。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有力履行组织领导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依法治税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强化学法、优化执法、深入普法,通过在税收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会议和科务会,组织30余次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全局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的自觉性。区局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理念,结合宪法宣传、税费优惠政策落实、个人所得税政策宣传等重点工作,将普法的触角向社会延伸,通过制作图文、动漫、小视频等多种新媒体产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作用,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税收法治重大问题,一体推进依法行政的规划部署、组织推动、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全年共召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4次,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审议通过《区局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度工作计划》《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不动产司法拍卖、变卖、以物抵债涉税事项办理工作流程》《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规范》《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创建规范执法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和《国家税务总局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专项绩效考评方案》。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题办公会等各议事协调机构的集体议事职能作用,强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凡“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凡是区局签订的合同均需通过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方能签订,2023年全年通过审查合同共计46份。同时,将是否严格履行决策程序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通过严谨的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内容合法合理。强化法制审核,对1户次复杂事项的执法决定实施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力推进重要措施落实

(一)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市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事项,结合区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区局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工作办法》,以问题为导向,梳理重大税收执法集体审议事项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进一步提升执法音像记录仪和约谈室的使用效果,将现场执法、风险应对的约谈等重点环节纳入音像记录范围。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全面主动做好执法信息公示。今年以来区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共公示税务行政许可1847条,普通程序处罚52条。执法全过程记录存储视频记录81条。

(二)高质量服务地方发展。积极融入开发区重大项目服务体系,与相关部门联动开展重大项目政策梳理、政策宣讲、上门走访服务,积极参加重大项目调度会、会商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服务。积极响应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税收服务需求,从税收视角为精准招商和项目洽谈提供支持服务,出台《税收服务重大项目实施意见》,创新推出重大项目“五个一”套餐服务包,被光明网等央媒报道。强化“以税咨政”,加强重大项目引进、建设、运营等各环节税收大数据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从税收视角看发展趋势、想对策建议,为项目落地、产业链发展和税源涵养建言献策,贡献“税务智慧”。多篇分析报告获各级领导批示肯定,其中《从税收大数据看我区智能电网产业发展状况及建议》获南京市委常委、江宁区委书记林涛和税务总局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及裁量。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规范税务执法标准,营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推动实施“首违不罚”事项网上办理,全年共实施首违不罚3239户次,线上办理2595户次,线上办理率达80%。

三、加强精诚共治,强化税务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聚焦税院联动,精诚共治深化实践。继续深化税收司法协作,与区法院、开发区法院在工作重点事项取得突破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与开发区法院以“团团结对 税院联学”活动为契机,开展涉税法律业务交流活动。进一步理顺债权申报和税收管理相关工作模式,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年共申报破产企业债权50户次,申报债权金额1200万余元,实现债权金额292万余元,破产过程中实现税额341万余元,实现破产注销15户。妥善处理2户以房抵债涉税事项,成功实现2户司法拍卖税款入库。区局撰写的调研报告《关于借鉴司法机关经验推进企业破产重整的思考》在市局税务简报发表。区局协调司法拍卖执行税款的经验做法在总局核心期刊《税务研究》2023年第4期发表。

(二)聚集税检协同,溯源治理形成合力。积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交流,开展涉税案件刑事、行政程序协同工作机制探索,推进诉源治理,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与开发区检察院联合设立全市首家“税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点”,制定了“一能二化三评”的税务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同时开展对拟不起诉企业税务合规审查和评定,通过税务大数据查询分析、税收风险应对、税收日常检查等形式对企业纳税申报准确性、税款缴纳及时性、发票使用合法性、政策适用正确性、疑点处置准确性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企业涉税违法问题的整改和制度完善规范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出具《合规考察评估报告》作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的重要参考,初步建立一套税务合规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全市开展涉税刑事合规行政程序协同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并积累经验。安排参加税收志愿服务8人,参加刑事合规听证会3人,检察机关正式作出不起诉的2户。区局税检协同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三级人大代表及市级机关工委先后进行专题现场观摩视察,江苏电视台《法治在线》频道对观摩视察活动进行了专题电视报道。

(三)聚焦行政争议,征纳矛盾化解有力。认真践行“枫桥经验”,设立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服务中心,用心用情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共化解涉税争议7起。某自然人纳税人因缴纳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申请行政复议,区局主动践行“枫桥经验”,提前介入,先后三次与纳税人进行深入沟通,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全面梳理事实流程,释明法理,讲透情理,最终得到纳税人的理解和认同,主动撤消了复议申请,成功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2024年,区局法治工作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全面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应收尽收,对照市局“争第一创唯一”和区局“走在前、做示范”的工作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创新和突破。

一是重大项目服务方面。一是深度介入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前介入招商、建设阶段,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围绕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投产”三大环节,建立“三项制度”,固化形成工作制度:在谈判签约环节着力推广《项目税收效益事前评估论证制度》;在建设推进环节着力实施《项目挂钩联系与政策落实协同制度》;在投产环节着力打造《项目运行质态跟踪评价制度》。二是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接入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开发的“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信息统一归集、集成供应。三是研究开发重大项目税费服务管理程序,将“事前效益评估、事中进度监测、事后跟踪评价”等任务整体嵌入平台,实现制度管理向系统管理转变,提高工作质效。

二是税院联动和税检协同方面。一是结合前期税务合规评估的经验做法,细化税收合规评估指标体系,形成制度化、模块化的运转机制。二是试点行政合规,争取市局试点单位,探索推行“事前预防、事中包容、事后提升”企业涉税事项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建设一流税收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是税收共治方面。积极践行“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主动走出去向司法局、法制办等地方法制主管部门宣传、汇报税收法制工作,与地方执法部门开展业务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创建、扩大税收法制品牌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