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 【来源:审计署】

如下为摘录内容:

重点审计了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转移支付和投资专项管理、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实、中央决算草案编制、地方债务管理等5 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和海关部门组织财政收入不到位。审计税务和海关部门税费征管、进口监管等履职情况发现:一是征管不够严格和制度漏洞造成税款流失。税务部门应征未征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增值税等 449.42 亿元;海关单位少征关税、反倾销税、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58.9 亿元。二是未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75 万户符合条件企业应享未享留抵退税、支持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等税费优惠 1273.77 亿元;2568户条件不符企业违规享受留抵退税、小微企业等税费优惠 24.03 亿元;海关总署等 23 个海关单位对 1078 户企业未及时退还或多征收保证金、消费税、增值税等 65.47 亿元。三是人为调节征收进度影响财政收入真实性。有的税务部门为完成当年任务,多征收或提前征收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等 542.9亿元:有的税务部门完成当年任务后,延压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等入库 947.9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