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税稽二公告〔2024〕**号
发布时间:2024-06-24 16:0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连云港**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税稽二结〔2024〕*号)。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书面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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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浩 彭建军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6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稽查结论
*税稽二结〔2024〕*号
连云港**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略):
经我局于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6月4日对你(单位)(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街道****)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问题进行检查,由于你单位相关违法事实已由原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稽处〔2017〕**号)定性虚开,故本次检查不再重复处理。对你单位其他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