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2022年度多处取得经营所得汇总申报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01 09:35 来源:厦门税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缴纳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同安区税务局
2024年7月1日
纳税人名称 | 身份证件类型 | 身份证件号码 | 税务事项 | 文书字轨 | 文书类型 | 税种 | 税款所属期起 | 税款所属期止 | 申报/缴款期限 |
伍** | 居民身份证 | 略 | 责令限期缴纳 | **税税通[2024]**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 | 个人所得税 | 2022-01-01 | 2022-12-31 | 2023-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