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税三稽 罚 〔2024〕 44 号
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一案
罚款 你单位在福利费用中列支律师实物奖励、通讯费、节日福利、服装等800670.26元,应并入当期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应代扣代缴部分律师的个人所得税合计30132.47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 * 李* 3.013247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4-03-26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