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文书送达公告

厦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因你单位相关人员无法取得联系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稽查结论》(厦税一稽结〔2024〕15号)。税务稽查结论主要内容为:

我局于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11月9日对你(单位)(地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对举报所称的虚开发票或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情况的检查,未发现税收违法问题。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执行科(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152号2楼)领取《税务稽查结论》(厦税一稽结〔2024〕15号)。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