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达】税局多次通知个税未按期申报,考虑到有补缴行为,最后被处以少缴应纳税款50%的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5 09:47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税务局稽查局

昆税稽公告〔2024〕3号

李**(纳税人识别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税稽罚〔2023〕7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346号

电话:0871-64117004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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