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倒卖虚开,“小鬼”(在逃)这是没查到真名字啊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怀税一稽公〔2023〕2号

湖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壹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怀税一稽不罚〔2023〕3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9月21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怀税一稽不罚〔2023〕3号)

湖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经我局对你单位(地址:** )发票进行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该案于2021年11月25移送公安立案查处,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2日对该案予以判决[(2022)湘1228刑初193号]。经查明,被告人翟瑞利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怀化市代办龙丽萍,以每代办注册一家公司支付其3000-3500元人民币的代办费用,让代办(龙丽萍)在怀化市注册成立湖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并将此7公司的工商资料、领取的税务发票、税务Uky,公章等一套资料以5000-6000元的价格卖给黄玲建(在逃)、柯孔平(在逃)、“小鬼”(在逃)、“小姚”等人,翟瑞利从中获利40000余元。

被告人翟瑞利联系代办注册湖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_等7家公司均无实际经营,上述人员利用这7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336份,发票金额32822779.3元,税额4266960.81元,价税合计37089740.11元。

其中:湖南**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8份,发票金额4797541.02元,税额614500.21元,价税合计5421221.35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翟瑞利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2)湘1228刑初193号】。

该案系翟瑞利个人利用公司作为犯罪载体和工具,属于个人行为,法院已对该案进行了判决,故对该单位不予以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怀化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我们的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或者是媒体公开发布的文章,非常感谢作者的成果与意见分享。本转载非用于商业获利目的,对于原内容真实性未进行核实,且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文中内容、图片、音频、视频等侵犯到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如您认为相应的信息影响到您,或因有相应的政府部门的要求,请与我们进行联系。
0 个回复 (温馨提示: 后台审核后才能展示 !

(大侠既然来过,何妨留下墨宝) 要回复请先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