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税务】8612366近期热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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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税务 2024-06-19 17:21 广西

1.非独立核算公司,能否汇总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请问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免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企业应按照填报顺序,填写《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3.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企业私车公用无偿使用发生的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

4.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企业所得税上何时确认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一、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二)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5.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从何时开始算起?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事《目录》内符合相关条件和技术标准及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其投资经营的所得,自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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