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税务】2024年3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3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4-04 15:00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

1.小规模纳税人未超过30万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一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未超过30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额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哪一栏次?

纳税人申报时,应将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二、加计抵减情况”第2列“本期发生额”中。

3.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7年年底之前,可以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月度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4.定期定额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是否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对于采取简易申报方式的定期定额户,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系统批量扣税或委托银行扣缴核定税款的,当期可不办理申报手续,实行以缴代报。

个人所得税附征率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分地域、行业进行换算。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换算后的附征率,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实行附征。

5.预扣预缴环节未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可否在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七条 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税款环节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当年内向支付工资、薪金的扣缴义务人申请在剩余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时申报扣除。”

6.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劳务报酬扔按照修改前的税法规定执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据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7.赡养老人扣除额度是否随被赡养老人人数叠加?

扣除标准是按照每个纳税人有两位赡养老人测算的。只要父母其中一位达到60岁就可以享受扣除,不按照老人人数计算。

8.如何在扣缴端申报个税和修改累计减除费用?

1.人员信息采集:填写要申报的全部人员信息后,点击上方"报送",自动获取反馈; 2.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根据实际情况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后同样需要报送并获取反馈; 3.申报:据实填写发送涉及到的所有报表; 4.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有税款的需要进行税款缴纳,没有税款的即完成申报。

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中,通过【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功能修改。

9.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和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或【办税】,然后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修改或作废】,选择需要修改的年份,点击对应的专项附加扣除或直接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需要修改的年度,点击对应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修改】,选择需要修改的信息进行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修改】。

10.纳税人收到短信提示您××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与他人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超100%的情况,请在3日内与共同填报人沟通,选择一方或多方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总扣除比例符合规定,同步更正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并按规定补税。如有疑问,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逾期未更正,将依法暂停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并可能带来信用和法律风险。如何处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限额。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如果存在与他人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合计超100%的涉税风险、更正方法:请在3日内与共同填报人沟通,选择一方或多方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保总扣除比例符合规定,同步更正相应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缴申报,涉及补税的,按规定补税并缴纳滞纳金,2023年度只需更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逾期未更正,将依法暂停您的专项附加扣除享受,并可能带来信用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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