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税务】2024年4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4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4-05-08 15:35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

一、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解答:可以。有多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

二、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东股本的,如何确认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原值?

解答: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子女教育还是继续教育,由谁扣除?

解答: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一种情况是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由小学一直到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支出,纳税人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第二种情况是纳税人自己在中国境内接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继续教育,在受教育期间,由本人按照每月4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四、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该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解答: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条件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年度汇算时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具体来说,如果纳税人仅有一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如纳税人有多笔预扣预缴阶段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办理年度汇算时,可以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选择将其中任意一笔单独计税,其他并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选择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不纳入年度汇算范围。

五、纳税人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吗?

解答: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情形,无需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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