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销售收入未进行申报纳税处以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组织机构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徐**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略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税稽 罚〔2024〕**号

违法行为类型:逃避缴纳税款  

违法事实:你单位在2017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合计1,999,167.01元,上述销售收入其中有1,862,557.01元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进行申报纳税,另外136,610.00元属于2023年1月至6月取得的收入,于税款所属期2023年第三季度及第四季度进行了账务处理,构成未及时申报纳税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处以罚款共计94,819.81元。

罚款金额(万元):9.48198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6-2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7-06-24

处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600MB2D019734

数据来源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稽查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600MB2D0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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