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2024年第二季度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2024年第二季度涉旅典型案件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26 12:1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办公室

一、蒙自云善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报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2021-01-01至2021-03-3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1-04-01至2021-06-30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1-06-01至2021-06-30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对蒙自云善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蒙自市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5月13日。

二、建水柒采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申报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2023-04-01至2024-03-31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对建水柒采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5月10日。

三、元阳县豪帅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申报违法案 

(一)案件情况:2021-07-01 至2022-06-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07-01 至2022-09-3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2022-10-01 至2023-12-3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县城、镇(增值税附征))未按期进行申报。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三)处罚结果:对元阳县豪帅网约车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处罚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

(五)处罚时间: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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