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税二稽罚﹝2024﹞26号
基本信息
行政处罚相对人 定远县*商砼有限公司 处罚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处罚金额(元) 260,525.56 没收金额(元) -
处罚日期 2024-07-15 发布日期 -
违法事实 该公司2020年至2023年期间向零散户销售混凝土等产品,存在通过该公司实际负责人臧*、现金会计汪*等个人银行账户、微信以及现金收取销售款,未申报销售收入并缴纳税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属于通过不列、少列收入进行偷税行为
违法行为类型 偷税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偷税行为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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