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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01 【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第一辑)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 (第一辑)时间:2019-09-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说明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深远意义。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21 ]

  • 402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pdf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86 ]

  • 403 【预披露税讯】小股东控制的关联方曾因真实交易接受虚开,转出进项并补缴税款后、由公安撤销案件——小股东不存在犯罪及股东不适格的情形:先锋精科

    24年6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2018年1月,发行人存在通过小股东邵佳、李欢夫妇(李欢、邵佳夫妇合计持有发行人8.53%的股份)控制的佳佳精密进行股权激励的情况,2020年12月,佳佳精密从优立佳合伙退伙,同期发行人成立优合合伙,将原由佳佳精密代持但应归属于游利和员工的发行人股份按原合伙份额平移至优合合伙,完成股份代持的解除。2015年,邵佳、李欢夫妇控制的佳佳精密向供应商购买原材料时,接受供应商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3 ]

  • 404 【预披露税讯】近三年累计发生推广服务费1.03亿元,不存在虚开推广费发票的情形:百多安

    4年6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发行人存在部分市场推广服务商由员工、前员工或其亲属持股或担任职务,相关费用占比较高;公司称,推广服务商相关费用的最终支付对象与报告期内已发生的产品销售的终端客户无直接关系。推广服务商不存在未开展真实活动而虚开推广费发票的情形。《8-1-2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二)(更新2023年年报)(山东百多安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06-29】详细披露如下:5.关于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5 ]

  • 4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全文法律适用 2024-01-03 07:02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34 ]

  • 406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刘斌:公司机构设置的组织法逻辑与改革路径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刘斌:公司机构设置的组织法逻辑与改革路径原创 刘斌 法律适用 2024-06-13 07:01 北京摘 要我国现行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了实质相同的组织机构模式,未充分照顾到两类公司的治理实践和商事需求,导致公司治理规范与现实的脱节,造成公司机构设置的虚假繁荣和形式主义,徒增公司治理成本。从组织法逻辑来看,公司法上的机构设置规范应当涵盖从所有权与管理权一体的成员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09 ]

  • 407 关注公司法修改 | 赵旭东 等:股权变动模式的比较研究与中国方案

    关注公司法修改 | 赵旭东 等:股权变动模式的比较研究与中国方案原创 赵旭东、邹学庚 法律适用 2024-06-13 07:01 北京摘 要我国公司法未对有限公司股权变动的规范模式予以明确,理论上亦众说纷纭,在实践中引发了大量疑难案件。值此公司法修改之际,有必要对境外股权变动模式进行深入的考察、比较,结合我国公司法实施的实际情况,提出符合本土实践的立法方案。我国股权变动模式应采登记形式主义,即以工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19 ]

  • 408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林一英:公司清算制度的修改——以经营异常公司的退出为视角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林一英:公司清算制度的修改——以经营异常公司的退出为视角原创 林一英 法律适用 2024-06-13 07:01 北京摘 要公司解散后,依法清算完毕后注销才能终止其法人人格。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程序后注销是公司退出的主要途径。实践中,很多公司解散后不启动清算程序,清算程序启动后,不能正常进行清算,还有很多公司登记后,长期处于不报年报、不经营状态。完善公司清算制度,畅通经营异常公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85 ]

  • 409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叶林 等: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类型化与程序审查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叶林 等:关联交易的公司法规制——类型化与程序审查原创 叶林、卓婳 法律适用 2024-06-18 07:03 北京摘要 关联交易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冲突交易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交易,兼有正当利用和不当利用两种可能性,多数法律体系并不概括性禁止关联交易,通常采取限制或者特别规制措施。关联交易主要分为董监高从事的关联交易,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从事的关联交易。新《公司法》以董监高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96 ]

  • 410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刘斌:中国公司法语境下的不公平损害救济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刘斌:中国公司法语境下的不公平损害救济原创 刘斌 法律适用 2024-06-14 07:02 北京摘 要我国现行《公司法》上的股东权益救济体系存在明显短板:其一,单项权益救济制度和复合权益救济制度涵盖范围不足;其二,禁止股东滥用权利的一般条款存在结构性偏差;其三,救济措施有限,效率不足,难以克服公司困局。尽管《公司法(修订草案)》一审稿和二审稿扩充了查阅权范围、异议股东股份回购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09 ]

  • 411 【预披露税讯】子公司被收购之前曾因虚开专票被判处单位虚开罪,发行人于报告期前收购该子公司全部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劳动力、再对外出让股权予以整改:海创光电

    24年6月29日发布公告,披露2016年8月发行人前身海创光电有限收购科思捷,鉴于海创光电有限收购科思捷前,科思捷曾存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2020年被判处犯单位虚开罪),经与高晓立协商后,将科思捷对外转让给高晓立(自2017年12月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监事)。遂于2019年10月将科思捷全部经营性资产及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以及所有业务转让给海创光电有限。次月,将科思捷对外转让给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0 ]

  • 412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林一英:新《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保护的完善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林一英:新《公司法》对股东权利保护的完善原创 林一英 法律适用 2024-06-18 07:03 北京摘要 修改公司法强化股东权利保护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是完善公司治理的重要目标。股东权利保护应当坚持股东有限责任原则和平等保护原则。股东权利的核心是资产受益权、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公司法修改强化股东权利平等保护。规定等比例减资规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22 ]

  • 413 关注公司法修改 | 邹海林:公司法上的董事义务及其责任配置

    关注公司法修改 | 邹海林:公司法上的董事义务及其责任配置原创 邹海林 法律适用 2024-06-18 07:03 北京摘要修订后的《公司法》进一步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管的义务和责任配置体系,具有十分显著的制度创新价值。基于董事义务体系的再构造,通过区分董事守法(合规)义务、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为董事义务的体系化形成奠定了基础,实现了董事义务规范在立法技术上的科学化,揭示了董事义务体系化发展的未来趋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93 ]

  • 414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杨永清、潘勇锋:公司法修订若干问题探讨

    关注公司法修改 | 杨永清、潘勇锋:公司法修订若干问题探讨原创 杨永清、潘勇锋 法律适用 2024-06-14 07:02 北京摘 要本文对《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从十一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关联交易方面,增加确认不公平关联交易的规则,遵守法定程序本身能证明交易的公平性,没有遵守法定程序,则由交易方承担交易结果公平的举证责任;公司登记方面,明确向公司登记住所送达文书的效力、增设公司秘书制度以及登记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76 ]

  • 415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张俊勇:论公司法修订中减资制度的完善

    关注公司法修改 | 张俊勇:论公司法修订中减资制度的完善原创 张俊勇 法律适用 2024-06-14 07:02 北京摘 要《公司法》在规范和管理公司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关于减资制度的法律条文涉及较少,程序设计上也缺乏更加具体明确的规范,无法完全解决公司减资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导致法院在审理公司减资纠纷案件时会出现适用一般民商事法律规则的情形。本文以修订《公司法》为契机,梳理审判实务中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98 ]

  • 416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下)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下)原创 刘贵祥 法律适用 2024-06-20 08:30 北京作者注:新公司法颁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界及实务界为正确实施新公司法,多有讨论,笔者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后很受启发。本文更多从实务操作层面结合原公司法司法解释修改提出一孔之见,难免有顾此失彼或以偏概全之处,不足为据。本文意在提出问题,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以期在不断讨论研究中从实务层面凝聚更大共识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23 ]

  • 417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上)

    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上)原创 刘贵祥 法律适用 2024-06-19 08:30 北京作者注:新公司法颁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界及实务界为正确实施新公司法,多有讨论,笔者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后很受启发。本文更多从实务操作层面结合原公司法司法解释修改提出一孔之见,难免有顾此失彼或以偏概全之处,不足为据。本文意在提出问题,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以期在不断讨论研究中从实务层面凝聚更大共识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03 ]

  • 418 潘勇锋: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实践思考

    潘勇锋:关于股东出资方式的实践思考原创 潘勇锋 法律适用 2024-01-15 06:59 北京摘要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方式制度进行了实质变更,明确列举了债权与股权为非货币财产出资方式。债权作为出资有自身特点,在出资不实、出资债权转让以及股东对公司债权抵销出资义务等方面具有特殊性,应当为债权出资提供相应制度保障。新公司法正式认可股权出资的法律地位,适用中注意以瑕疵股权、认缴未届出资期限股权出资效力

    [ 发布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125 ]

  • 419 【预披露资讯】实控人与他人组建公司后以支付补偿费的方式成功竞拍石料厂——涉嫌行贿被立案侦查,检察院认为不构成行贿罪、不予刑罚,故不予起诉:中淳高科

    23年3月2日发布公告,披露2019年8月,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邱*雷、邱*君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被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立案侦查。2019年12月,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将该案件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5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起诉。2023年1月6日,宁波市鄞州区监察委员会出具证明、未发现其存在行贿行为。《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 修订日期 : 2024-07-01 ] [ 点击量 : 42 ]

  • 420 这个案例的行政处罚基数取的是账外隐匿的收入的个税部分

    2021年核实应纳税所得额1,898,752.4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599,063.36元,已申报个人所得税274,547.78元,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324,515.58元(其中:少申报应纳税所得额68,645.00元占当年核实应纳税所得额的3.62%,账外应纳税所得额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11,747.46元)。 2022年核实应纳税所得额1,467,672.48 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48,185.37元,已申报个人所得税439,067.58元,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9,117.79元(其中:少申报应纳税所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218 ]

  • 421 【仅被追税都是幸福的了】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30000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30000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210 ]

  • 422 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30000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30000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103 ]

  • 423 【如何为个税】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23584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你单位收到奖补资金共23584000元,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227 ]

  • 424 【少见】根据审计署整改意见及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问题整改要求,重作处理决定,以逃税和虚开同时移送,不予处罚

    根据审计署整改意见及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问题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稽查局移交关于吉林省*科贸有限公司案件相关证据资料及其他证据资料,现我局作废原《税务处理决定书》(长市一税稽处〔2021〕118号),并对你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诚信大厦603室)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涉税情况重新做出处理决定如下: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1930 ]

  • 425 吉林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要求,现将拟表彰的吉林省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予以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4-06-30 ] [ 点击量 : 210 ]

  • 426 最高人民法院对“到银行交法院的罚款后法院是否给收据”问题的答复

    由于您来信内容简单,我们无法就其具体情况进行答复,但根据《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要求,当事人缴纳罚款后法院是应当向其开具非税收入票据的。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点击量 : 151 ]

  • 427 赞!行政罚款30万,认定你单位开具1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虚增业绩等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的虚开发票行为

    经调查取证,确认你单位在向铱格**东莞分公司转让资产时,对应调取纸质会计凭证和账簿显示仅有在产品605,801.82元,你单位没有相应12,718,209.59元的原材料和在产品。未发现你单位存在资金回流,你单位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缴纳增值税税款,因此认定你单位向铱格**东莞分公司开具上述15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为虚增业绩等不以抵扣税款为目的的虚开发票行为。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点击量 : 142 ]

  • 428 根据《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支付个人借款利息共计183.81万元,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对你单位应扣缴未扣缴税款36.76万元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18.38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点击量 : 303 ]

  • 429 暂估入账工资100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实际未发放,同时未调整,未如实申报企业所得税,偷税罚款

    你单位在2022年3月暂估入账工资1000000元计入生产成本中,实际未发放,同时未调整2022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如实申报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之规定,你单位存在少缴属期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186700.86元的违法事实。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点击量 : 361 ]

  • 430 二次专项情报交换,房开企业未发生美国资产损失4022万元,虚假申报定性偷税处行政罚款

    你单位2018年自行申报营业收入212,964,562.44元,营业成本143,809,641.39元,投资收益-40,221,82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1,765,834.38元,应纳税额为441,458.60元。你单位未发生股权转让损失,投资收益-40,221,820.00元不予税前扣除,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经计算,2018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1,987,654.38元,应纳税额为10,496,913.60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0,055,455.00元。

    [ 发布日期 : 2024-06-29 ] [ 点击量 : 255 ]

  • 43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2份,税额1158348.83元,已达立案追诉标准

    你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福州金海田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92份,金额8910373.57元,税额1158348.83元,价税合计10068722.4元,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40 ]

  • 432 你单位与上下游企业无实际货物交易、未发生应税服务,对你单位虚开的发票,不予追缴增值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案件拟移送公安机关,对你单位的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暂不予行政处罚,如司法环节未进行处罚,再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44 ]

  • 433 其行为属于无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

    无税的虚开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39 ]

  • 434 【点赞】对你公司虚开的发票,不予追缴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一条的规定,你公司与上下游企业无实际货物交易、未发生应税服务,不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对你公司虚开的发票,不予追缴增值税。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40 ]

  • 435 【宁国税务】2024年6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6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6-12 17:07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44 ]

  • 436 【宁国税务】2024年5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5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5-28 08:51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Q1: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解答:可以。有多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Q2:纳税人在宁国市有住房,在广德租房是否可以享受住房租金专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93 ]

  • 437 【宁国税务】2024年4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4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5-08 15:35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一、有多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吗?解答:可以。有多个子女的父母,可以对不同的子女选择不同的扣除方式,即对子女甲可以选择由一方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扣除,对子女乙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扣除。二、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个人股东股本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96 ]

  • 438 【宁国税务】2024年3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3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4-04 15:00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小规模纳税人未超过30万开具1%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如何填写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22 ]

  • 439 【宁国税务】2024年2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2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3-05 15:43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扣缴端如何下载最新版本?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可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的官方网站下载,或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下载。可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下载服务→软件工具中下载。2.申报密码如何更改?扣缴单位忘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98 ]

  • 440 【宁国税务】2024年1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

    【即问即答】2024年1月热点涉税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4-01-11 15:44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1、企业给员工报销租房的租金,员工还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吗?答: 企业给员工报销租房的租金,属于任职受雇所得,应并入工资薪金收入计税。并入收入计税时,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租金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一是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二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27 ]

  • 441 【宁国税务】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

    【税收热点问答】12366咨询热点问题解答发布时间:2023-07-09 17:42 来源:宁国市税务局一、纳税人销售机动车,是否只能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解答:机动车发票是指单位和个人销售机动车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向消费者销售机动车,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他销售机动车行为,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发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85 ]

  • 442 对你单位少缴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处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罚〔2024〕**号 案件名称 江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单位为避免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而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便利用套打他人发票方式来减少你单位销售额。具体借助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登记4家个体工商户,并通过发票套打的方式拆分销售收入,使其维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同时利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15万元)或季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36 ]

  • 443 纳税人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手段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被处以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一罚〔2024〕**号 案件名称 南通******实验室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你公司在2019-2021年期间列支销售费用3136228.35元,2020年摊销2860603.33元无形资产,2021年预估费用1732481.00元没有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经查上述属于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税款1297884.19元,构成偷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11 ]

  • 444 对你单位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行为处6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一稽罚〔2024〕**号 案件名称 泰兴市******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发票违法 处罚事由 经查,你单位2019年2月、4月、5月取得上海积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佳公司)开具的20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证实为虚开。你单位实际仅收到203份,价税合计19800000元,全额在费用中列支。你单位相关人员辩称涉案发票所涉业务是募集资金4.95亿元的“光大信托-悦鼎7号集合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07 ]

  • 445 未建立健全账册被处2000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税稽罚〔2024〕**号 案件名称 江苏***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处罚事由 经查,检查人员要求你单位提供账册凭证等有关资料,你单位称未建立健全账册,故不能提供相关账册资料。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55 ]

  • 446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青岛中院发布涉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青岛中院发布涉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2024-06-27 17:04 半岛都市报·半岛新闻客户端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朱本腾  吕佼6月27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2024年第九场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2023年青岛法院涉民营企业商事审判情况,发布青岛法院涉民营企业商事审判白皮书(2021年-2023年)和典型案例。 20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77 ]

  • 447 【贵州税务】这家房产经纪公司闹哪样?

    这家房产经纪公司闹哪样?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04月22日一封举报信,让Z公司进入检查人员视线。这家房产经纪公司有些“怪”:不用企业账户给员工发工资;用自己公章开收据,却用他人账户收取中介服务费……蹊跷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举报线索,近期查处了一起房产经纪公司偷逃税款案件。涉案企业检查期内利用他人账户,采取“体外循环”方式,共隐匿收入93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84 ]

  • 448 【贵州税务】千里寻“貂”办铁案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成功破获出口“貂皮大衣”骗税案

    千里寻“貂”办铁案 ——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成功破获出口“貂皮大衣”骗税案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07月13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黔东南州税务局稽查局对辖区内的A、B、C三户服装出口退税企业进行立案检查,并于近期结案。此案依托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四部门协作机制,运用信息化战法,辗转万里调查取证,最终查实刘某军、张某良、文某如和李某波4人结成团伙,以3户出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67 ]

  • 449 贵州省税务局公布1起税务人员留抵退税审核未落实有关规定、应比对未比对相关数据造成多退税款受到责任追究案例

    贵州省税务局公布1起税务人员留抵退税审核未落实有关规定、应比对未比对相关数据造成多退税款受到责任追究案例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05月12日为促进严格落实留抵退税审核责任,防范留抵退税工作中的风险,确保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的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贵州省税务局公布1起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受到责任追究的案例:贵阳市观山湖区税务局金华园税务分局副局长、退税审核人员胡某在办理某大型农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100 ]

  • 450 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服务业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

    贵州省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服务业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2年05月19日近期,贵州省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指导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贵安新区群盛会议服务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163.28万元。贵安新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

    [ 发布日期 : 2024-06-28 ] [ 点击量 : 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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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税团队在行动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2024年05月

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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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税手法税办公室全国伙伴齐聚北京,开启了2024年第一期创新知识与技术产品研讨会,专业聚力,脚踏实地,求专求精。我们就大湾区相关税收政策适用、IPO前内控核算梳理、税务风险信息化系统应用、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参与、境内外金融产品场景适用、法律思维植入税务服务的案例应用、涉税争议解决中的横向拓纬案例研讨、两高涉税司法解释下的服务提供等,法税伙伴们进行了广泛的、深度的交流。

同时,对于一些具体的案例进行了研判与诊断,于无解中找到可能,于可能中创新价值。

融合,更好!

2024年4月

与案同行第7期,财务总监涉税争议技术策略与涉刑风险管控研讨会,于2024年3月23日在北京举办,“三位一体”相结合,我们融合了稽查(检查)征纳双方与律师法律方式与保障方面的内容,全方位的、多视角的、深度专业与实践的分享,让我们的法税办公室伙伴、同行伙伴深度受益。

2024年3月

2024年3月9日-10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资本税收涉税疑难与重组会计处理、基金会计处理线下研讨会举行,顶尖高手,齐聚北京,一场酣畅淋漓的知识大会,让小编顿觉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之感。

2024年3月

2023年12月,“与案同行”第四期(线下)北京站之法拍/抵债不动产涉税疑难问题应对与解决,从三方(不动产登记中心、税务机关、法院)与三事(票、税、证)入手,结合执行异议、包税诉讼、法拍房卖方税(不缴)过户、抵债房过户等事项,律师伙伴、税务专家、金融机构等伙伴,剖析问题,解决问题,行业内高手专家分享,业内创新与领先。

2023年12月16日

2024年5月,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

大力税手法税团队北京专家小组为某省税务系统个税、企税系统进行专题疑难问题培训,就当下涉税争议盲区、争议点、避税或偷税的认定等进行案例研讨,并就相关涉税检查案例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2024年05月

2024年1月12日-13日,大力税手“与案同行”之合伙企业涉税疑难问题年度盛宴,聚集实践问题,寻本溯源,不再被纷扰的网络观点所迷惑与影响,心中自有“定心丸”,有不少人指责、埋怨政策落后、模糊、不合理等等之处,面对现状,涉税之人不如恰当应用。

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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